代理出口退稅的錢一般是給委托方。這是因為委托方才是貨物的實際出口方及銷售方,承擔貨物出口的主要風險和責任,享有貨物出口銷售的收益,退稅本質上是對出口貨物已繳納國內增值稅等的退還,所以應歸委托方。
在實際操作中,若代理方以委托方名義辦理退稅,需遵循相關規(guī)定,將退稅款及時轉交給委托方。若代理方以自己名義辦理退稅,同樣要在收到退稅款后按委托代理協議支付給委托方。
當然,具體情況還需看委托方和代理方簽訂的代理出口協議,協議中通常會明確退稅款的歸屬及支付方式等重要條款,建議您仔細查看協議內容,若協議無明確規(guī)定,可雙方協商確定。
正常情況下,退稅的錢是給委托方。不過要是當初簽的代理協議里有特別說明,那就得按照協議來。如果對協議里退稅這塊不明確,趕緊和代理方溝通協商,明確一下歸屬。
一般給委托方,但得看具體業(yè)務模式。要是代理純粹只幫忙處理出口流程手續(xù),退稅相關資料都是委托方提供,那退稅肯定給委托方。要是代理承擔了較多退稅申報工作,雙方可能就得商量下怎么分配了。
多數是給委托企業(yè),因為委托企業(yè)才是真正的出口經營主體。不過代理方要是在退稅過程中有額外付出,比如墊資等,也可以和委托方商議,看是否能在退稅款里分一部分作為補償。
從規(guī)定來講,代理出口退稅的錢應給委托方。但實際中,有的代理方可能會在退稅款里扣除一些手續(xù)費之類的,這得看之前怎么談的,最好在協議里寫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