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口退貨不屬于轉口貿易。轉口貿易是指貨物生產國與貨物消費國之間,或貨物供給國與需求國之間,經由第三國貿易商分別簽訂進口合同和出口合同所進行的貿易。貨物的所有權從生產國廠商轉移到第三國貿易商,再到消費國采購商,但貨物不經過第三國,直接由生產國運往消費國。
而進口退貨是指已進口的貨物,由于質量、規(guī)格不符等原因,按照規(guī)定退運出我國關境的行為。進口退貨主要涉及進口方和出口方就貨物不符合約定進行協(xié)商處理,重點在于對已進口貨物的退回。所以,從概念和實際操作流程來看,進口退貨和轉口貿易有著本質區(qū)別。
進口退貨和轉口貿易差異明顯。轉口貿易關鍵在于貨物通過第三國貿易商轉手買賣,貨物不一定實際進入本國;進口退貨是已進口貨物退回去,主要是因為質量等問題。
進口退貨通常是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出現(xiàn)問題導致貨物退回原出口地,轉口貿易是利用第三地優(yōu)勢促成貿易,兩者目的和性質都不同。